用于治疗肾源性尿崩症: 1)2 mg/kg,口服,每天2次,配合低钠饮食。 2)2.5-5.0mg/kg,口服,每天2次。 用于治疗系统性高血压: 1 mg/kg,口服,每隔12-24 h1次;可与螺内酯(1-2 mg/kg,口服,每隔12 h1次)合用以减少钾丢失。 用于治疗伴有肾性高血钙的顽固性草酸钙尿结石(用于饮食疗法不能有效控制的草酸钙尿结石): 1)2 mg/kg,口服,每隔12 h1次。 2)2~4 mg/kg,口服,每隔12 h1次。 3)2.2 mg/kg,口服,每隔12 h1次;每隔2-4周重复尿检1次,给药后的最初几周内监测血清电解质,并在2周内调整给药剂量。 用于利尿: 1)用于心衰的利尿:对于单独使用呋塞米无效的患畜,本品与呋塞米合用:2~4 mglkg,口服,每隔12 h1次。 2)用于心衰的辅助治疗,当口服呋塞米4~5 mg/kg但仍有临床症状的犬,减少呋塞米用量的一半,同时服用本品:2 mg/kg,口服,每隔12 h1次。 3)右侧心脏衰竭继发腹水:除了使用呋塞米(4~6 mg/kg,口服,每隔8h1次),螺内酯(1-2 mg/kg,口服,每隔12 h1次),ACE抑制剂,限制饮食中钠外,还可考虑隔日应用本品,2 mg/kg,并监控电解质及肾脏功能。 4)用于肝腹水:与固定剂量的螺内酯合用,根据螺内酯用量凭经验使用本品:0.5--1 mg/kg,口服,每隔12 h1次。 5)1~4 mg/kg,口服,每隔12 h1次。 |